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过程性考核管理的实效性。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将期中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教学周第10周(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二、考试范围
每个教学单位只选取一门课程开展期中考试,要求该课程的期中考试具有实效性、示范性。
三、考试形式
(一)采用面试、口试等方式进行考试。
(二)笔答试卷考试(可采取学生出试卷并做出标准答案,教师对学生出的试卷及答案进行评分;或由学生出题,教师遴选组成一张试卷等形式)。
四、试卷命题要求
(一)采用面试、口试的科目需要有学生签到单、题签(相当于试卷)、标准答案,以及每个学生所抽题目和答题过程的详细记录。
(二)采用笔答试卷的考试科目要求使用期中试卷模板。
(三)笔答试卷考试时长控制在60分钟-100分钟之间,面试、口试时长由教师自行决定。
(四)命题时无需使用三联单及双向细目表。
五、考试组织及要求
(一)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学生做好期中考试准备。
(二)要求不随堂,必须单独进行考试(面试、口试可以随堂进行),考试组织与结业考试要求相同,考试时间不允许占用学生上课时间。
(三)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科目信息(见附表)报送教务处考务科,并注明考试形式。本次期中考试笔试科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日程。
六、成绩录入
(一)教师批阅完试卷后,成绩单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二)期中考试的成绩不单独录入教务系统,待课程结业考试结束后,与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同时录入教务系统中。
(三)期中考试成绩占学生总成绩的比例可由各学院根据课程特点予以设置,一般控制到20%或30%。
七、试卷保存
学生试卷等资料要求学院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一年,以备查询。
注:请登录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内下载《试卷相关文件及模板》。
教务处
2018年10月22日